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应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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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23 温州新闻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引咎辞职制度引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法律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按照法律规定,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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