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农村“一事一议” 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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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4月28日电(方秀)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操作,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 严格筹资筹劳范围。开展向农民筹资筹劳,仍限于本村范围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以及符合规定、符合村民会议决定的使用项目。涉及两个
严格筹资筹劳标准。向本村村民筹集资金,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筹集劳务,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村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可请人代为出劳或以资代劳,但以资代劳必须经村民自愿,由其本人或者亲属书面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方可。群众个人、大户、能人、企业家和社会捐资捐劳的,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但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行摊派。 严格操作程序。向农民筹资筹劳,应由村委会提出预案,张榜公布,或发放征求意见表,逐户征求村民意见。村委会根据村民意见,将筹资筹劳事项、预算、分摊办法、减免措施等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