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确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0:37 法制日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确定 将建立并启动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吴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委员长会议日前批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确定,将加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协调机制
在立法方面,要点提出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抓紧制定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努力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在全年安排审议的31件法律草案中,要继续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公证法、监督法等法律草案。对计划安排审议的紧急状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行政强制法、公司法(修订)、证券法(修订)、合伙企业法(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审计法(修订)、刑法修正案(六)、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义务教育法(修订)等15件法律草案,起草单位要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审议。对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电信法、护照法、畜牧法、海岛保护法、反洗钱法6件法律草案,起草单位要抓紧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沟通协调,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安排审议。 要点提出,要选择一两件事关群众利益的法律草案,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监督方面,要点提出,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把“三农”、水资源、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生产安全和司法公正等5个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抓出实效。要制定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规范来信来访工作,搞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和分析,改进和加强交办工作,逐步提高反馈率。把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问题。 要点还对做好代表工作、对外交往工作和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