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推广“社保援助”帮扶大龄下岗职工进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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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0:4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财泰 通讯员董伟才 实习生谭晓琴)社会保险,部分人交不起保费怎么办? 前天,全省就业再就业和失业保险会议传出消息:6月起,湖北省将推广“社保援助”。受益对象确定为: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特困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社保援助”去年已开始在湖北省部分市州进行试点。具体做法是:按规定核定好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费数额后,一次性将援助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至法定退休年龄。所需资金均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以上人员在“社保援助”期间,由企业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发放生活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申请低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