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汽车“欧Ⅲ”中国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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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0: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标准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降低30% 新快报讯《北京青年报》今天消息,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相当于欧Ⅲ和欧Ⅳ的汽车排放中国标准,并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中国Ⅲ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目前我国现行的第Ⅱ阶段标准降低了30%。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等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
(穗风/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