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罪犯不一定都要高墙电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1:00 光明网 | ||||||||
我国决定今年将社区矫正的试点增加到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将有数以万计的罪犯告别高墙电网回归社区完成改造生活。这项举措意味着中国刑罚执行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专家认为,社区矫正的大范围推广必将打破监狱在刑罚执行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这表明中国已经决心改变监禁刑罚为主体的体系,开始转向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并重,进而以社
社区矫正对象目前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非监禁刑的5种罪犯。 社区矫正的推广既有利于监狱集中资源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可能改造的犯罪分子,又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矫正和改造,还可防止严重犯罪分子与普通罪犯之间的“交叉感染”,必将有效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中国目前有在押犯人158万,平均关押每个罪犯年费用为1万元左右,而社区矫正将大大降低相关成本。 (《新华每日电讯》4.23 赵磊等/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