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要改改陋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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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2:08 云南日报 | ||||||||
拐弯、并道不打转向灯或打灯不及时;强行加塞儿,边开车边打手机,公共车、出租车横冲直闯,向车外抛掷杂物……这样的情形在昆明城区并不鲜见。这些“陋习”,影响正常的车辆通行,而且与文明城市极不和谐。 3月1日中午12时25分,笔者开车在东风中路上规规矩矩地行驶,突然右边慢车道里的一辆出租车连转向灯都不打,就一下子并线到我前面的快车道上,害得我手忙脚乱急刹车,
笔者调查发现,驾驶员“陋习”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驾驶员长期养成了不良驾驶习惯,即使违章了自己也未必能够意识到;另一方面是交通法规意识淡薄,少数驾驶员有法不依,只图个人方便,有明知故犯的“霸王车”思想。对此,我们别小看驾驶员的这些“陋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些“陋习”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它不仅威胁着行车安全,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很大影响。 怎样杜绝驾驶员的“陋习”呢?依笔者之见,首先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治理驾驶员“陋习”纳入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范围,从诚实守信、规范和治理交通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其“陋习”的危害性,提高驾驶员道德水平。二是驾驶员必须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陋习”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三是对只顾自身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者,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令其改正。四是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五是因“陋习”造成不安全因素的驾驶员,交通管理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罚,同时建立举报机制,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狠刹驾驶员行车“陋习”,确保安全行车、交通畅通。 本报通讯员谢光平(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