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五个坚持 新旧条例“四个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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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3:39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讯: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有关新修定的《信访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卫金木说,5月1日将正式施行新《信访条例》,和旧条例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 新的《信访条例》突出体现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总体方向,概括为“五个坚持”。
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工作新秩序; 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信访工作的新格局; 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