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扩容 面向全球选聘20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5:40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4月26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今年起从教育领域扩大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并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亦可申报。今年将选聘20名“泰山学者”,其中工业领域10个、农业领域4个、卫生领域4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2个。 扩容后的“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重点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制
申请设置“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的单位,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科研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设置“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课题或省级重点课题,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或发明授权专利;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研发经费充足,理工类学科、行业、领域拥有原值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领域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设置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设岗单位原则上要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5万元的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专家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自然科学类岗位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岗位提供5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市场评价和业内认可,每5年按规定程序评审设置。管理期内经考核认定达不到设岗目标和要求的,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岗位设置;管理期满经考核认定绩效突出的,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继续设置。 “泰山学者”建设系列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分期实施。从2005年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设置“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岗位100个,延揽100名科研精英、技术尖子,建成100个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为核心、以400-600名中青年科研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攻关团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