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严查偷逃交通规费严重违规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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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6:26 新文化报 | ||||||||
今年,吉林省交通部门将和公安、运管等部门协作,重点打击双牌、“克隆车”、报停后挂牌行驶、使用假牌照、假凭证等方式偷逃交通规费的严重违规车辆,并在6月份进行全省统一路检。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对外省籍车辆征收吨位不足的加强管理和对使用假凭证偷逃交通规费车辆的加大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两年内新购大型货车报停车辆存放地的检查,未按
对欠费3个月内的车辆,通过电话催缴;欠费3个月以上的车辆,按规定逐户逐台送达《交通行政违法(规)行为通知书》,限期内仍不缴纳的,按行政执法的时限,及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已列入“大吨小标”的车辆,至今仍未恢复吨位的,要书面通知车主;从5月1日起,新增加和转入车辆一律按标准核定公路养路费征收吨位;从明年6月1日起,对征管部门微机台账中的在籍车辆的吨位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吨位后,征收吨位变大(或变小)的,差额部分自2005年1月起补缴(或退费)。 从今年起新增和转入车辆可不再查验车购税完税证明,与银行联网收费,可实现委托银行代征功能;新增、转入车辆留存的落籍手续,相关部门按要求装订成册,保存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长期保存。(记者 曹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