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起儿童入托须预防接种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8:4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吉敏、记者熊俊萍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疾控中心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儿童入托入学要查验6种 计划免疫疫苗预防接种证,没有按国家计划免疫接种6种计划免疫疫苗的儿童必须补种后才能入学。 南昌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6月1日起,南昌市将正式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 条例》。该条例规定,应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求
据悉,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疾控机 构或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 单位补种,以免孩子入学时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