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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车贴张“身份证”谁去“结婚”就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22:32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 冬松黄维)昨日,双辽市各级党政机关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通知,“五一”后全市公务用小汽车将统一张贴“公务车”标识。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首例。

  昨日下午,双辽市纪检委党风廉政办公室王建新主任介绍,为了加强公务车管理,双辽市纪检委借鉴温州市经验,在我省率先提出公务车张贴标识制度——在各机关所有小汽车的风挡玻璃右下角粘贴“公务车”标识。据了解,公车标识为椭圆形,正面为黄色反光材料
,长11厘米、宽8厘米,中间是红色的“公务车”3个字,十分醒目。下面标明了双辽市纪委举报电话。同时,标识背面随时提醒公车司机和使用者: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私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公车外借;严禁滥用特权;严禁酒后驾车。

  王建新主任说,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这一措施十分支持,“五一”后,市纪检委将抽调专人为全市400辆公务用小汽车张贴“身份证”。

  届时,群众如发现公务用车有参加婚礼车队,接送子女上学等违法违纪行为,可直接拨打标识上的举报电话0434-7240899,纪检委工作人员将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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