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等非法期刊被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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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2:29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再次向社会公布中外法制、上海楼市等60种非法期刊名单,并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立即收缴。这是自2004年以来第4批公布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至此,被公布取缔的非法报刊已达169种。
根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凡非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进口、发行单位,从事出版、进口、发行业务的,均为非法出版活动。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26日发出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明令取缔的非法报刊,要依法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从事非法报刊出版活动的编辑部或记者站等办事机构,依法查处从事非法报刊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承印非法报刊的印刷企业。同时要加强审读工作,对内容上有严重问题的报刊要追查稿件来源和背景情况。 若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可与新闻出版总署报纸与期刊管理司联系电话:010-65212787全国“扫黄打非”办的举报方式为:邮寄:北京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全国“扫黄打非”办案件督办处(100703)电话:010-65212870传真:010-65595764网络:www.shdf.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