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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区法院召集35名人民陪审员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3: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昨天下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召集被任命的35名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该院李志军院长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案件审理时,不能陪而不审,不能当“花瓶”。

  实施细则规定,各业务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权利。原则上各业务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均应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理案件时,有权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参与案情的调查,参
加开庭审判、调解、评议案件和判决等各项审判活动。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可以充分提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可以建议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在陪审工作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或审判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可以直接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或院长提出意见或建议等。

  李志军在座谈会上希望人民陪审员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同时,要大胆地从社情民意、道德规范、人民群众的角度对案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判断,大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而不能陪而不审,只是做个“花瓶”。

  (姚维家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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