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曾经 姐妹结婚互换身份 现在 身份还原难上加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7:1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 因为不到结婚年龄,妹妹便用姐姐的身份证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姐姐要结婚了,只好用妹妹的身份证登记。不久,这一对互换姓名登记结婚的姐妹在现实生活中遭遇诸多麻烦,她们到民政局请求按照本人身份证重新登记时,却遭遇法律空白。昨(28)日,成都市民政局就此事提醒婚姻当事人,登记结婚千万不要随意用他人的身份证,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

  结婚受阻姐妹互换身份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1995年8月。当时同在外省打工的陈某和兰心一见钟情,随后两人便携手回到成都苏坡乡办理结婚登记。当陈某和兰心高兴地到镇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民政员指着兰心的身份证板着脸说:“你才19岁,这么小就想结婚,绝对不行!”两人顿时面面相觑。兰心第二天便拿着姐姐兰芮的身份证,在乡里办理证明手续后,再次来到镇里办理登记。两人顺利领到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是兰心的,但照片下面白纸黑字赫然写着兰心姐姐兰芮的名字。

  2000年,姐姐兰芮也决定结婚,当她和男友高高兴兴拿着证明材料去镇上登记时,同样碰了壁:民政员称兰芮在4年前已经登记过了,并且镇上出具了相关证明。兰芮只好用妹妹的身份证前往镇民政部门登记,不过兰芮的登记照下写着妹妹的名字:兰心。

  婚姻非法如今想离都不行

  由于结婚证照片和姓名与户口、身份证不符,这给兰芮和兰心的现实生活带来许多麻烦。于是两人请求民政局为她们解除目前的婚姻关系,再用各自的身份证重新登记结婚,还原姐妹俩的真实身份。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在听取了详细情况后,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因为现行《新婚姻条例》没有任何适用于“冒用他人名义结婚”是否能宣布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他建议,兰芮、兰心姐妹前往青羊法院起诉处理。

  根据《新婚姻条例》,关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规定,陈某与兰心虽然同时到了现场,但兰心冒用的却是兰芮的名字,也就是说陈某与兰心只能定性为同居关系,不能确认为法定的夫妻关系。但已经经过登记的兰芮与陈某的“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处理?宣布两人的“婚姻关系”照旧显然不行,而宣布两人“婚姻”无效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文中均用化名)

  特别提示:结婚证照片和姓名与户口、身份证不符,会给日常生活中的诸多事情带来麻烦,比如银行贷款、买房卖房、出国签证、住旅馆、孩子上户口、办理户口迁移、买保险、办理社保、财产继承、子女就学、债务处理、子女投靠、离婚财产分割等等,凡需要结婚证做证明的事都会遇上麻烦。

  市民政局提醒婚姻当事人,千万不要视婚姻为儿戏,一定要用本人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否则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红色专题
红色专题图铃免费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