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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 努力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8:07 荆楚网-湖北日报

  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以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努力开创我省信访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湖北做出积极的贡献。一、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和发展的关键期,经济社会转型,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矛盾明显增加。在这种形势下,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别需要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协调好各方面利益
关系,以发展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就是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各种社会力量良性互动的过程。实践证明,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贯彻实施新《信访条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去思考,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背景下去谋划,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坚持做好抓信访、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二、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地把握新《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从源头预防、基层化解和秩序保障等方面入手,在不断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上下功夫。(下转B2版)

  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科学发展观既体现了社会和谐的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更加注重发展,通过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二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多层次、多途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要建立健全矛盾协调沟通机制,不断拓展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解决利益矛盾。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加强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及早发现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真正把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而不能让矛盾积累、激化起来,以致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充分发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多层次、多途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要研究完善司法程序完结之后与社会的衔接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因群体性上访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三是加强信访新秩序建设,努力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权益。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访工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方便信访人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要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努力为信访人采用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要建立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信访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要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既依法维护上访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他人利益。四是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积极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开展群众工作,不断提高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变“堵”为“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要针对新形势下群众思想活动的新特点,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心声、利益要求和行为取向。要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重视并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推进和谐湖北建设,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贯彻实施新《信访条例》,推进和谐湖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新《信访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新《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针对新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拿出切实有效的应对办法和工作预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政务公开机制、信访事项依法处理机制、信访问题查办督办机制、信访秩序规范约束机制、信访干部选派交流机制,努力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新《信访条例》公布以来,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对条例的基本精神进行了学习,应该说,抓得是紧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必须看到,新修订的条例包含着许多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要求,要真正学好、学懂、会用还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因此,学习的劲头不能松,力度不能减,要把《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贯穿于具体实施过程的始终,努力促进新条例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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