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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采取措施预防重点群体青少年违法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28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4月29日电(黎昌政、金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近年来呈上升趋势,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不良问题青少年和流浪儿童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群体,湖北省对重点群体采取切实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获悉,湖北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和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犯比上年均有增长。青少年
犯罪类型已呈现出由过去的以侵财型为主,向暴力、淫乱、吸毒等犯罪发展的趋向,而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多罪化。

  湖北省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构将为闲散青少年建立社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结对帮教等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为进城务工青年开展培训、维权和就业服务,解决工资拖欠、人身伤害、强迫超时劳动、子女入学困难等实际问题,引导他们成为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对流浪儿童采取特殊的帮教、安置和抚养措施,解决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要求,对流浪儿童提供紧急救助。对不良问题青少年,开展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帮教服务,做好培训和安置就业工作。

  今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构,全省95%以上中小学须设置法制副校长,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做到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落实。同时,多部门合作联动,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责任编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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