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军转干部进事业单位享受三年适应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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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5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我省今年将重点安置师团转业干部,编制尚未满员或有增员计划和自然减员缺编的部门、单位,要首先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用。今年全省需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约1700名,其中军转干部中师团职干部400名。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进事业单位
享有3年适应期 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应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接收安置数应不少于接收总数的25%。对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由编制部门支持给予审批。各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时,不能按照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条件、标准来要求军转干部。 功臣模范重点安置 对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的,一般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省直单位凡两年未接收过正团职军转干部的厅局单位,今年至少要接收一名正团职干部。对荣立一等功的优先选择安置去向、单位,对战时荣立三等功和平时荣立二等功的在本地区范围可优先选择去向,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在参加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的考试中以加分的形式,予以照顾。今年还将推荐10名优秀团职转业干部,由省委组织部重点推荐安排。 探索家属安置办法 会议透露,我省将探索安置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办法。随调随迁家属安置要同军转干部安置一样,发出报到通知。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根据军转干部随调配偶本人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补助费,由本人自谋职业的办法进行安置。本报记者 薛辉/实习生邱晓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