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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10年间仅3人实现遗体捐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1:40 生活报

  从1995年至今,牡丹江市有11位老人在市红十字会遗体登记册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进行了遗体公证,其中有3位老人的遗体被接收。而据记者了解,牡丹江医学研究机构的人体标本逐渐减少,医学院目前拥有的遗体数量已经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牡丹江遗体捐献事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日,牡丹江的张国栋夫妇走进市红十字会的办公室,他们郑重地在遗体捐献登记册
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手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出具的证明到公证处进行遗体捐献公证。

  在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登记册上,记者看到登记捐献者均是6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之中有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还有3对夫妇。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纪元说,现在研究机构的人体标本逐渐减少,牡丹江医学院目前拥有的遗体数量已经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现在有些登记捐献者去世后,家属不通知红十字会,这就造成了已登记的遗体捐献者无法捐献。同时,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思想不够开放,对遗体捐献事业缺乏充分的认识,遗体捐献还遇到执行难的现象。不少近亲属在捐献人死后拒不执行捐献者意愿。

  据了解,我国还没有形成关于遗体捐献的统一法规。除北京、上海、广州、山东等地外,其他省市都缺乏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法规。我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有关于遗体捐献的地方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遗体捐献的推广。

  有关人士认为,除了制定相关法规规范遗体捐献行为外,还应当在遗体捐献中多一些人文关怀。现在牡市市区内的遗体捐献实现了免费拉运,免费公证。但还应该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在陵园里建立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或纪念林,把遗体捐献者的名字刻上,供家属凭吊。 本报记者 芦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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