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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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4:19 黑龙江日报 | ||||||||
据省公安厅反映,2001年至2003年,我省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数分别为14993人、21540人、23239人,占当年全部犯罪嫌疑人的比例分别为18.89%、22.3%、24.69%。 部分省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正呈现出新的特点。 暴力犯罪增多,社会危害大。以往未成年人犯罪多是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一般伤害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低龄化日益突出。据了解,少年犯罪首次触犯刑律的平均年龄已由16.7岁提前到14.5岁。现在不少地方已经发现了十一、二岁的孩子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有的八、九岁的孩子已经成为惯犯。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殷胜洪说,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因素看,是生活经验少,缺乏自控能力;对事物的认识较为片面,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从客观因素分析,主要是家庭教育的偏差、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据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在押未成年犯小学文化程度占70%,初中文化程度仅占25%。(生活报) 作者:李晶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