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入选劳模仍应属于普通劳动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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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5:5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谢泳 尽管此前曾引发过极大争议,但姚明和刘翔等体育明星还是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争议在继续,笔者也认为这一现象值得深入分析。 中国劳模制度的形成,有相当长的历史渊源。劳动模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
虽然劳模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在改革开放以后也发生了不少改变,私企老板、外来打工者以及体育明星成为劳模就是例证。在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很多优秀人才都来自于劳模。也就是说,一个平民如果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想要成功实现社会流动,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设法成为劳模。在上世纪70年代,中国有相当多的劳动模范进入领导层,这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人才选拔机制的体现。 从历史上说,山西是中国最出劳模的地方之一,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劳模。我在十几年前曾专门谈过山西有"劳模治省"的特点,后来才发现,这并不单是山西的模式,上海也有这个特点。凡在农民和工人集中的地方,就有产生劳模的条件。熟悉中国现代历史的人可以明白,劳模机制的形成,其实可以解读为我国特定的人才选拔机制。事实上,严格意义上的劳模,只有在非雇用条件下才能实现,才有它的特定意义。 今天,中国社会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职业模式以雇用为基本方式,价值实现以工资为明显标志。作为传统劳模制度的核心价值已经日渐式微。作为一种特定历史制度的延续方式,劳模制度倾向于激励普通劳动者这个定位是准确的,也是有意义的。对于把明星以及社会地位本来就很高的其他阶层的人也放在劳模概念里,其实已没有太大的激励意义。而且,把各类明星放在劳模概念里,容易形成新的"马太效应":已经很多了,还要加给你;本来就没有,还要再拿去。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