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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出胎盘所有权同意书 孕妇拥有胎盘处置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7:1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在南京率先推出“胎盘所有权知情同意书”,从本月起,凡在该院生孩子的产妇都必须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孕妇可以选择将胎盘带回家或是交给医院统一处理,一旦产妇或产妇家属签订协议将胎盘带回家,在产妇分娩之后家属必须将胎盘立即带离医院,以防病毒感染。

  长期以来,人体胎盘都被当做补品。但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务处主任顾筱琪告诉记者
,食用胎盘者可能面临染病的危险。她告诉记者,虽然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全部来自胎盘,但胎盘只是物质交换的“中转站”,其本身并不能提供胎儿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同时,母体的一些病毒如风疹、肝炎、性病毒等也会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所以,胎盘是一个营养和病毒可能同时存在的组织。病毒在摄氏100度的沸水中并不能灭绝,服食者则容易因此染病。所以胎盘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经正规加工,科学食用。(王莹 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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