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桂冠“冷落”27位领导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0:43 法制晚报 | ||||||||
950名市级劳模和209个模范集体上午亮相 评选特别规定领导干部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8%——— 本报讯 今天上午9时,本市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950名、模范集体209个。
在评选公示的过程中,评审组一共调查处理群众举报20余件,涉及18名候选人和2个集体,其中7名个人和1个集体最终被取消评选资格。 此次评选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在数量上比上届的1362名有大幅度减少。评选还严格控制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数量和比例,规定经营管理者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总数的8%,这一比例明显低于全国劳模评选对此项的规定。副局级以上(含副局级)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市管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县处级公务员(含群众群体)从严掌握。实际评选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占职工比例的7.6%。在全市评审组评审过程中先后拿下了15名企业经营管理者、12名处级以上公务员。 新闻链接 首次明确科技人员评选比例 今年的劳模评选第一次明确提出科技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5%,这在全国也是第一次。在891名职工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一线职工410名,占职工总数的46%;科技人员250名,占28.1%。 新闻链接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评选范围 今年的评选还第一次明文规定将非公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评选范围中,共评选出20名非公企业经营者和18名外来务工人员。 据了解,入围劳模共有企事业经营管理者68名,占7.6% 作者:那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