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俊飞)从法官手里拿到行政赔偿判决书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乡永福村农民付军长长地舒了口气。4月26日,付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9年秋天,先锋乡政府扣押了我的农用三轮车。经过6年的努力,我终于打赢了官司!
据了解,1999年秋季,乌拉特前旗先锋乡政府派人收取付军欠交的1880元农业税费,因为付军当时没有钱,乡干部便强行扣押了他的时风牌农用三轮车。2000年5月,付军筹集
了1500元钱去乡政府交纳农业税费时,看到停放在乡政府大院里的自家农用车漆皮脱落、车体生锈、部分零部件丢失或者损坏。付军随后找到乡有关领导交涉此事,在乡政府出具了车辆损坏证明后将三轮车拉回家中等待乡政府给予修复,可是一直没有结果。2001年9月,先锋乡干部再次前往付军家收取税费,付军遂与对方交涉修车事宜,当时由永福村书记刘某派人将车拉到了修理部。此后,在付军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先锋乡政府擅自作价变卖了付军的农用三轮车。2004年10月13日,付军向先锋乡政府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确认乡政府扣押、变卖农用车的行为违法并且赔偿车辆损失8400元及自己维权所产生的费用,但是先锋乡政府未予答复。2005年1月18日,无可奈何的付军一纸诉状将先锋乡政府告上了法庭。4月12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确认被告先锋乡政府将原告付军的农用三轮车扣押并擅自作价变卖的行为违法;先锋乡政府返还付军时风牌三轮车一辆。(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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