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敲诈 三犯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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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3: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上午,试图以安置炸弹敲诈合肥市宿州路上一家大商场的3名被告人(本报4月13日曾详细报道),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被分别判刑。主犯范华成、吴庆山分别被判处5年和3年有期徒刑,从犯范华磊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3被告人采取送恐吓信、火药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是共同犯罪;3被告人在已经着手犯罪后,由于
(姚维家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