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擅用美人照 烤鸭店要赔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6: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60年前的美女照被一烤鸭店挂在店内,78岁的李女士因此要求店方赔偿精神损失。昨日上午,锦江法院对“美人照”肖像权纠纷案(详见本报本月12日报道)作出一审判决:烤鸭店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李元春是华西医科大学退休教授,1948年她在上海参加第7届运动会时留下的一张照片,仍见证着她年轻时的魅力与活力。本月20日,李亲自出庭为自己维权,要求成都聚膳源社
区餐饮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万元。聚膳源公司说,他们使用李的照片是为了提倡全民健身,是出于社会公益目的,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昨日上午,锦江法院认定聚膳源公司将李照片悬挂于其经营的钟记烤鸭店内,这一行为不是出于公益目的而是为了营造餐厅的氛围,因此已构成侵犯李的肖像权。

  锦法记者李韧实习生赵瑞敏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