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对47起案件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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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6:2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先明)记者27日从省政协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截至2004年底,全省1038名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案件577件,同意拟处理意见的有530件,占91.9%;不同意处理意见的有47件,占8.1%,其中被检察机关采纳的有18件,占38.3%。 省政协主席秦玉琴、副主席冯崇泰出席通报会。
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在通报会上介绍,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7.7%。与2003年相比,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人数增长38.6%,撤案数下降39.2%,撤案率下降3.1个百分点,不起诉率下降1.3个百分点。陈文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行,使全省检察机关接受了外部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强化了法律监督,加大了打击力度;促进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增进了理解信任,树立了良好形象;改善了执法环境,促进了依法办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