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自杀不成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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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7:3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潍坊讯 一男子想不开欲寻短见,用刀没捅死,放火没烧死,跳井没摔死,等他心生悔意时却发现已触犯了刑律。 4月19日,昌乐县41岁的滕某因生活中一些不如意的事,一时产生了轻生念头。当天晚上他在家中用一把水果刀捅了自己的腹部一刀后,就躺在床上等死,谁知等了许久,却发现自己好端端的什么事也没有。于是他又拿出打火机,点燃了自家的房屋,想烧死在屋里,但
但此时滕某点的火越烧越大,很快就将他的房子连同家里的物品烧了个精光,他邻居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经警方调查,滕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4月27日,他被依法刑事拘留。 (刘炳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