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五一”后正式“上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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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08:3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不穿法袍 与法官“平起平坐” 截至昨日,全省103个基层法院,已选任1827名,已经又有1397名通过人大任命,其余430名近期人大例会任命。他们分别来自于农村、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业。从年龄结构看,31岁至50岁占到总数的60%。从学历结构看,大专以上学历1700名。 “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孙彪说,“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后,将成为与法官平起平坐的审判者,坐在审判席上,和法官一起全程参与断案,惟一不同的是不穿法袍。” 因此,人民陪审员又被法律界人士称为“编外法官”。 陪审员出庭 随机抽取 会后,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孙彪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人民陪审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解决? 孙彪:这次选拔出来的人民审判员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当人民陪审员属于兼职,而且没有任何报酬。对于没有工资收入的,法院将按照工作日和当地机关单位的平均工资照发工资。 记者:人民陪审员在所有法院参与审判工作吗? 孙彪:“上岗”的人民陪审员主要在各市区县基层法院工作,如果中院需要的话,也可以到中级法院工作,省高院暂时不用。 记者:人民陪审员要是与当事双方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孙彪:人民陪审员要“避嫌”。如果案情的当事人认识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这名陪审员要按照回避原则,进行回避,法院再另外安排其他人民陪审员。 记者:人民陪审员如何选择自己参与庭审的案件? 孙彪:法院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此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要求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经法院同意后,人民陪审员方可参加该案件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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