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成功拍出“南船19”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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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1:59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2005年4月28日下午,“南船19”轮拍卖会在广州海事法院七楼大法庭举行。经过32轮竞价,举308号牌的梁锦锡以27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竞得该轮。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荔湾支行因与广东船舶燃料用品公司产生借款纠纷,起诉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31日作出(2003)荔法民初二字第72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后,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荔湾支行申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