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韩上峪口煤矿严重越界开采 陕西责令高瓦斯矿井停产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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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4:54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4月30日电(记者吴锦瑜、陈钢)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9日发出《关于韩城市西韩上峪口煤矿“4·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初步分析事故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技改期间非法生产及通风系统不完善等严重问题,同时要求全省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全部停产整顿,政府有关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煤矿及基建、技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
28日21时15分,韩城市西韩上峪口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证实15人遇难,还有4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这个矿去年初申请技术改造,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技改工程今年初开工,目前尚未完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通报中称,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一是严重越界开采。这个矿技术改造方案仅批准开采11#煤层,但矿主擅自进入2#煤层开采;二是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以改造为名非法生产;三是通风系统不完善,造成瓦斯聚集发生爆炸。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认真汲取“4·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通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近期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问题,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现象,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各级煤炭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立即组织对基建、技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的、以基建技改为名非法生产的、未按程序验收合格投产的、未按设计工期建成竣工的矿井,全部停止施工、停止生产。今年7月13日以后仍没有申请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停产指令。 同时,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要全部停产。各类煤矿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2004年被评估为D类的矿井和其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整、达不到“一通三防”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关闭取缔。整治后合格的矿井必须按隶属关系报市、县政府批准后才能恢复生产。各地派驻煤矿的瓦斯治理督导组有行政处罚权、停产整顿权,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完)(责任编辑:张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