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长春朝阳区率先全面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7:12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马飞) “农村低保户也有铁饭碗了!”82岁的特困居民刘秀芹接过救助证和保障金后热泪盈眶地说。昨天,长春市朝阳区在永春镇举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启动仪式,在长春市率先全面推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定为年人均收入800元,规定对低保对象按此标准实行差额补助。持有朝阳区常住农业户口,家庭
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除外),户主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里评议后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经镇政府审核后上报朝阳区民政局审批。

  朝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王立新说,暂行办法自今年4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529户1166人经审批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资金每年户平均649元,人平均294.4元,总额34.33万元。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规定,农村低保金由村委会专人发放,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必须本人签字盖章,否则视为冒领。

  昨天,随着永春、乐山、富锋三镇阳光超市的揭牌成立,目前朝阳区扶贫济困的阳光超市已达12家。朝阳区民政局每年发送给低保对象代金券300元,购物券200元,可以在阳光超市购买米面、油盐和服装等生活必需品。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