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中国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诉讼案二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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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18: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4月30日电 (记者蔡玉高)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日本中国受害者辩护律师团日前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通报了二战中国受害者起诉日本政府诉讼案二审败诉的消息。对此,南京大屠杀史学专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 日本中国受害者辩护团律师尾山宏介绍,1995年8月7日,曾经遭受侵华日军731部队
对于二审结果,日本中国受害者辩护律师团认为这是一次虚伪的,完全没有正义的判决。律师团成员山田胜彦告诉记者,二审法官是到最后判决时临时换的,他从前至后都没有听过律师团的辩论;诉状中对受害者当时的受害状况叙述得非常详细,二审中对这些事实并未否认。由此看出,日本法院的判决是毫无道理的,他们的判决代表着日本右翼势力的意愿。 起诉日本政府的中国受害者之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老人已于去年底不幸病逝。她的女儿陆琪在听取日本律师通报判决结果时,气愤地说:“母亲当年不甘受辱与日本兵殊死搏斗,身中37刀,却被日本右翼分子污蔑为‘假证人。为此,她多次远赴日本,揭示历史真相,控诉日军暴行。6年前,她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右翼分子松村俊夫侵害名誉权,经长达5年多的诉讼,最终获得胜诉。但是,她和其他中国受害者状告日本政府的诉讼案却一直未能胜诉。”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介绍,目前在二战亚洲受害者状告日本的60多起案件中,已有6起胜诉,分别是:广岛劳工案、刘立仁案、新泻劳工案、齐齐哈尔毒气弹案、福冈劳工案以及侵害李秀英名誉权案。这些胜诉案件的共同点都是状告日本企业或个人的,而状告日本政府的案件则一起未胜。 “公道自在人心!”朱成山说,判决的结果鲜明地表现了日本政府没有正视历史的勇气。“我希望日本政府及早回头,像德国一样,把所有的历史真相让世人了解,从道义、经济等方面对受害者进行补偿。” 李秀英的女儿陆琪说,日本法院的不公正判决,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损害了日中关系,其行径必将受到全世界的谴责。听到二审败诉的消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佘子清老人非常生气。他说:“我是在南京大屠杀的血火中侥幸生存下来的,当年南京城尸横街巷、火光冲天的惨景至今仍历历在目。南京大屠杀是铁的事实,我们一定支持中国受害者将这场官司打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