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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施一周年 重庆4人终身禁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3:39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宋波)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总队获悉,自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对8名交通肇事者开出“终身禁驾”罚单(其中本市4人,四川3人,甘肃1人)。

  据了解,到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在这部新法里,新增了“终身禁驾”这一剥夺“活动资格”的处罚。

  交警人士介绍,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其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除脱饭碗

  本报讯(记者陈宋波)昨日下午,娇小的妻子驾驶摩托车,高大的钟奇(化名)“委屈”地坐在后座上,别扭地微笑着,向我们挥手告别。这辈子,钟奇再也不能开车了,他被交管部门判定为终身禁驾。

  肇事逃逸打倒“饭碗”

  昨日下午,当我们在璧山县来凤镇找到钟奇时,他正和妻子在地里种地。“应该写一下,给大家一个教训。”见到我们后,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钟奇今年31岁,1996年开始开车,8年来,一直以帮人开车为职业。于他来说,开车就是饭碗。但去年8月8日凌晨的那场车祸后,他的这个饭碗被打倒。目前,他在妻子工作的水泥厂打工,月薪800元。比起原来当司机时,每月少拿1000多元。

  当日临晨1时30分,钟奇开着渝C12192自卸货车,从陈家坪往大公馆方向行驶,到谢陈路龙井旱桥处时,事故发生了。

  “我们距离不足10米,他骑着摩托车,突然从前面一个长安货车后面钻了出来,我来不及反应,直接就撞上去了。”钟奇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当车轮碾过摩托车司机的身体后,钟奇直接选择了开着车跑。2004年8月10日,钟被交警18支队抓获。

  不学交通法后悔不迭

  钟奇这样描述当时自己逃跑的理由:“听说实施了新交通法。还听说,按新交法规定,撞人后,驾驶员要负刑事责任。我就怕负刑事责任。想到当时是晚上,没得人看到,能跑脱就跑了。”

  对于那部“严厉”的新交通法,出事前钟奇并没见到过,他真正学习交通法,还是在看守所里。“平时名字都写不伸展,哪个还学法哦”。钟奇身边的“司机大佬”,大都跟他情况一样。

  除终身禁驾外,钟奇还被判刑3年,缓刑5年。据他妻子介绍,刚从看守所回来那段日子,他特别想摸车。

  但是,他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好在我们的执法部门已经开始行动。市交警总队表示,全市正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城市居民中的机动车驾驶员和中小学生普及率达到100%%,普通市民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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