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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公安机关未批准一起相关游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4:00 北京青年报

  市公安局负责人针对网上散布五一期间涉日游行指出———

  本报讯近日,有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五一”期间举行涉日游行。市公安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指出,我们也注意到,有人在网上发布说,公安机关已经批准了“五一”期间的涉日游行。应该说,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五一”期间举行集会、游行,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负责地讲,到目前为止,首都公安机关没
有批准一起相关的游行。在此,我们再次重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规,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在获得公安机关依法许可后,依法举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机关依法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是非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青年学生不要参加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形式传播鼓动集会、游行的信息。对于组织、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的人员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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