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销售电价每度上调3.95分 安徽上海电价上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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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4:0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5月1日起,除居民生活、农业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外,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据了解,北京上调标准为每千瓦时3.95分。这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旨在解决去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以及针对近年北京地区用电负荷增长迅猛,夏季负荷
具体措施包括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将峰段、谷段电价价差由2.9倍拉大到4倍;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电高峰11点-13点、20点-21点3个小时实施尖峰电价,即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除居民、地铁、无轨电车、农业排灌外的所有用户,均执行峰谷电价;本次峰谷电价结构调整分年度实施到位等。 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需要调整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市发改委表示目前尚没有近期召开听证会的计划。张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