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严格执行电煤价格调控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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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5:0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在上调全国销售电价之后,为避免出现煤电轮番涨价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煤炭、电力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调控措施,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发展改革委重申了对电煤价格的调控措施,要求今年电煤价格以去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对新投产发电机组用煤价格,以煤炭企业去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电煤平均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