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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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 从2005年5月1日开始,我国将有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始实施?熏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可要求复查,举报电力违法将获奖励,口腔诊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法律法规,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因此完全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决定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十年前,国务院颁布第一部信访条例;十年后,新信访条例亮相。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原条例相比,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另外还有国务院发布《电力监管条例》等法规也将于5月1日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