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居民生活用电 都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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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赖庆媚)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规定,省物价局制定了我省电价调整初步方案并于昨日报送省政府,具体调价幅度和执行日期还待省政府批准确定。据了解,此次调价只涉及工业、商业等行业的用电价格,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公布了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按此方案,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度提高2.52分。 昨日,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对记者称,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省物价局昨日向省政府报送了初步拟定的调价方案。他称,此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只涉及工业、商业等行业用电,但是调整的幅度以及实施日期还需省政府最终批准确定,目前不便透露。 电业局:商住楼用电按比例大的算 商业用电涨价,而居民生活用电不列入范围。不少市民纷纷询问,商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混用的情况,到底是涨还是不涨呢?记者就此走访了成都电业局营销部的相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了关于涨价的相关通知,对于商业和居民用电混用的情况,电力部门一般都对其进行了分表,即将居民和商业用电区分开收费。而对于实在无法分表的楼盘,电力部门将详细核算该楼盘商用和居住所占的比例,按照比例大的计算电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