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严禁非法游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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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7:0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实习记者 邢世伟 记者 冯勇)昨日,省公安厅通过本报重申:“五一”黄金周期间,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煽动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将坚决依法惩处。 4月21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相继就近期发生的涉日游行示威活动发表谈话
但是,目前仍然有少数人无视国家法律,继续策划、鼓动在“五一”、“五四”期间举行游行示威活动。 省公安厅表示:希望全省广大群众和青年学生要深刻理解“稳定压倒一切”和“发展是硬道理”的内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参与,不围观,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用实际行动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