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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名人民陪审员今起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8:57 每日新报

  充当民众代言人弥补法官专业知识不足提高审判效率

  据新华社济南4月30日电从5月1日起,我国基层法院部分一审案件的法庭上,将会出现1-2名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员。他们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在合议庭审案时可以像法官一样投下庄严的一票。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今年5月1日,2.7万名人民陪审员将在全国各地的基层法院统一上岗。

  按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1/3;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些举措将有效保证人民陪审员独立发挥作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义军介绍说,人民陪审员不需要具有很多的法律知识,他们主要通过普通人的视角,以社会道德标准对案件进行评价,法官认真听取陪审员意见就等于倾听民众的呼声,容易突破法律专业过于理性的局限。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较早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据院长王启让介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中,有2/3以上是由两名陪审员和一名法官一起审理的,从人数上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发言权。

  在诉讼中,法官参加诉讼全过程,而陪审员仅仅在开庭时才介入案件,会造成陪审员与法官所获得的案件信息不对称,再加上专门知识的缺乏和司法经验的不足,发表意见时非常容易受到法官的影响,从而丧失其独立性。考虑到这一点,槐荫区法院制定了开庭前3日通知陪审员到法院阅卷制度,保证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案情,能独立发表意见。

  “审案时,经常与陪审员发生分歧,法官和陪审员分别阐明自己的观点,能说服对方最好,说服不了,只好最后投票表决。”槐荫区法院一位民事法官说。

  人民陪审员不是在编法官,如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两名陪审员一致的意见被采纳,法官的意见没有被采纳,由此作出的判决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时,一般只追究承办法官的责任,就出现了权责不统一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在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法官不一致时,槐荫区法院充分解释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程序和实体问题,确保陪审员在理解的基础上发表意见,避免绝对从道德或个人情感上断案对法律尺度带来的冲击;如果陪审员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就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予以采纳。

  在进行案件合议时,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和社会阅历优势也得到发挥,可以说来自各个行业的人民陪审员是一个个专业的“数据库”,大大缩短了法官学习教育、医学、商务等行业知识的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有关专家认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是民主与法治的完美组合,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合议中充当民众代言人的角色。不仅如此,在基层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下,人民陪审员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司法资源。自今年以来,济南槐荫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达120人次,走出了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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