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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再次强调:近期不批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9:20 东方网

  东方网4月29日消息:近日,有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称公安机关已批准5月1日和5月4日举行涉日游行示威活动。上海警方重申,至今未受理、批准过任何示威游行的申请。

  4月21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已经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规,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在获得公安机关依法许可
后,依法举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是违法行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公安局也已发布《通告》,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煽动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置。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抢等不法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上海警方再次强调,为确保市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本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期公安机关不会批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谐与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与维护稳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广大群众和学生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要不信谣,不传谣,不做影响社会稳定、有损城市形象的事,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也不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任何方式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用实际行动来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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