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海口市属中学七类考生可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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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09:4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30日讯(记者姚莉莉)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口市中招工作会议获悉,报考该市市属中学高中,七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其中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可获加分10分。 这七类考生分别为: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生、港澳台胞子女报考侨中的加5分(县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及归侨证等相关材料)。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民政部门发放的革命烈士证)。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加10分(海南军区政治部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原始及复印件)。 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有教师资格证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加10分。 初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者,分别加10分和5分。 初中阶段考生本人获得省、市级以上体育或文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比赛单项奖前3名的加10分和5分。 农村独生子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子女和双女户(只生育两个女儿即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子女加10分。 据了解,录取工作中上述各项加分不累计,只记一项加分。 作者:姚莉莉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