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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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0:0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蒙开泉)新《信访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4月30日,市直、玉州区直共70多个单位在玉林城区人民东路摆摊设点宣传新《信访条例》。副市长黄铭福到场检查指导。 国务院1995年曾颁布过《信访条例》,至今已实施9年,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新《信访条例》其中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堵塞、阻断交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并且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来源:玉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