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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曝光5宗典型涉税案件 最大案值达5千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1:05 桂龙新闻网

  广西国税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目前已查结的包括广西南丹县振华综合选矿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在内的5宗涉税案件。

  这5起典型涉税案件包括:

  1、广西南丹县振华综合选矿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间,南
丹县振华综合选矿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份,累计金额5129万元,偷逃国家税款667万元。日前,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主要涉案人员韦大业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2、广西钟山县钟美瓷业有限公司偷税案。据查,这家公司于2002年5月至2004年9月,利用两套帐的偷税手法,共隐瞒产品销售收入1680万元,偷逃国家税款197万元。此案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北海宝庆经济发展公司偷税案。该公司在2001年至2003年间,采取在会计账上少列销售收入的方法,少申报销售收入911万元,从中偷逃了118万元增值税款。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会计已被公安机关拘捕。

  4、贵港市远华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4年3月以来,这家公司通过编造虚假购销合同以及虚假银行来往票据等手段,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金额385万元,偷逃税额65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该公司法人代表农某已被批捕。

  5、钦州市钦北区扶贫福利矿品厂编造虚假资料,骗取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案。已查实,该福利企业采用虚报、多报四残人员的方式,骗取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金额共计65.4万元。

  针对做假帐、假申报、帐外帐等手法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广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加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以补代罚,经罚代刑的问题,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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