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分时谷电价格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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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1:12 今日扬州 | ||||||||
今日扬州网消息:我市昨公布全省煤电价格联动方案,从今天抄见电量起实施。 按照国家批准我省的方案,全省平均销售电价水平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涨2.95分,但居民用电、化肥用电、商业照明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排灌用电价格不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谷电价格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30元调整到0.35元,峰电价格不变;企业谷段电价在调整后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再提价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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