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雇凶杀人 宗翠平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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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1:46 法制日报 | ||||||||
“取保候审期间雇凶杀人”案宣判 宗翠平刘胜利一审双双被判死刑 本报温州4月30日电(记者陈东升)今天下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间宣判:宗翠平、刘胜利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33岁的宗翠平系江苏省淮阴市人。2003年7月,因伙同李有水等人故意杀人,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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