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公安机关没有批准一起相关游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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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1日17:3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近日,有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五一”期间举行涉日游行。市公安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指出,我们也注意到,有人在网上发布说,公安机关已经批准了“五一”期间的涉日游行。应该说,极个别人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五一”期间举行集会、游行,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负责地讲,到目前为止,首都公安机关没有批准一起相关的游行。在此,我们再次重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规,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在获得公安机关依法许可后,依法举行。未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