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私产写入物权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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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2:09 现代快报 | ||||||||
据《成都商报》报道4月30日,在四川大学召开的全国物权立法疑难问题研讨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家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物权法》草案专家稿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建议,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中,应当将保护私有财产原则明确写入物权法,国家设立统一的物权登记机关,并且农民应该有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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