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由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参与案件将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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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03: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青法研记者刘诚)昨日,记者从青羊区法院获悉,一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交通事故肇事者吴某向该院送来书面申请,申请法院审理自己交通事故案件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据了解,这是《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5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例由当事人申请让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 2004年7月11日吴某驾车将7岁的魏兵兵(化名)撞伤。医生诊断,伤者颅底已骨折
对于被告吴某提出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申请,青羊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再依据新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其它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派人民陪审员参审此案。 | ||||||||